作者:陕西曼克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326时间:2026-01-30 01:55: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商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10号),银行有限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股份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9月19日,被罚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款万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安徽其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庐江